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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审计局积极探索推动人大、财会、审计监督贯通协同,联合市人大办公室、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建立人大、财会、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强化计划对接、过程配合与成果共享,着力打破监督壁垒,推动形成目标一致、优势互补、效能叠加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一是计划会商,实现“同向发力”。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主动加强与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门的沟通协商。围绕人大监督重点、财政管理改革方向以及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研判确定重大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民生项目审计等重点领域,确保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财政管理目标同向、重点重合。根据会商结果,统筹安排审计资源,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提升监督计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是过程协同,实现“优势互补”。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与人大、财政的实时联动与协作。及时向人大相关专委、工委和财政部门通报审计进展、发现的疑点及需要协调的事项。针对特定复杂领域,邀请人大相关专委成员或财政部门专家参与审计情况研判,借助其专业优势深化问题分析。对涉及多部门、跨领域的重大事项,开展联合调研或协同核查,从不同维度审视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提升发现问题的深度和精准度。 三是成果共推,实现“效能最佳”。将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整改建议同步抄送人大和财政部门,人大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监督范围,通过听取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方式跟踪问效;财政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和加强管理的重要参考;形成多层次、强约束的整改督办合力。对审计揭示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三方共同研究会商,从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完善宏观管理、健全规章制度的意见建议,联合推动相关领域深化改革,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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