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财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草拟我市地方性审计制度。 (二)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3.市级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状况。 4.市级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和经营等状况。 5.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发行彩票募集的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市级国家建设项目概(预)算、决算和市级国家重大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达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市级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向市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六)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审计机关的工作。 (七)组织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达州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达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审计办”)设在市审计局,接受中共达州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设市委审计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办日常事务。市审计局下设办公室、法规科(审理科)、内部审计监督指导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政策跟踪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企业与金融审计科、人事科(党建办)、派出审计一科、派出审计二科等内设机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审计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审计办的统筹协调。 三、办公地址:通川区龙泉路88号 四、办公时间: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2124613 0818-2281611 六、负责人姓名:高月睿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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