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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审计局:“三项机制”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来源:   添加时间:2018-10-17 09:09:50   点击次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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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规范督查机制。在局机关增设成立内部审计监督指导股(审计执行督查股),制定出台《开江县审计局审计执行督查办法》,对审计执行督查工作原则、内容、分工、程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全面规范,构建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合力抓的督查工作组织体系,深化明确审计执行督查重点,细分审计执行督查工作职责,突出优化审计执行督查工作流程,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问题、责任、整改、销号”四个清单制,落实专人登记、专人管理制度,推进督查事项高效有序办理。
二是引入外部监督机制。积极疏通外部监督渠道,坚持把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事项情况纳入政府督查和人大监督范围,按照不同审计项目的不同特点,参照审计时序,根据审计所涉及的不同部门和不同整改要求,进一步细化时间节点,研究监督举措,分解督查任务,落实人员责任,推动形成人大、政府督查问责、审计部门跟踪问效的复式监督模式,同时稳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不落实的问题,纳入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内容,由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进行监督,确保审计决定执行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分季度开展审计回访与整改督办活动,对所涉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落实、审计建议采纳、审计移送处理等五方面事项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同时不断加强审计问责力度,与人大、纪委、监察、组织、人社、国资等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整改机制,形成审计执行督查合力,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夯实整改督查成果,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拒绝拖延整改或弄虚作假的被审计单位,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蒋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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