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审计局、达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协作措施》),促进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水平、提升监督质效。 《协作措施》明确工作会商机制,审计机关对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以及财政重点改革举措等优先考虑安排审计,提升审计项目谋划的科学性、针对性。财政部门在制定安排财会监督工作计划、监督重点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等工作时,将所涉及对象、领域近期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参考,进一步扩大审计监督成果。 《协作措施》明确人才协作机制,通过人员互派、业务交流、专题培训,促进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的“互学、互补”。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有关地区、单位存在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隐匿、伪造或损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协助查证,财政部门在财会监督中需审计机关协调的,抽调审计人员参加专项督查等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人才专家库作用。 《协作措施》明确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机制,规范财政部门在财会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关单位存在财政、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审计机关监督范围的,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涉嫌财务数据造假、财务报表不真实等重要问题线索,属于财政部门管辖范围的,及时双向移交问题线索,加强线索核查反馈。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检查结果与审计结论的相互采信,将审计发现问题查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重要参考。通过审计报告、财会专项监督结果抄送等长效机制,实现成果共享互利,推动监督工作高效开展。 下一步,双方将持续深化联动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打造新形势下监督“一盘棋”,以财审联动“组合拳”为达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监督后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