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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革军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网   添加时间:2024-07-26 10:24:48   点击次数: 【打印】

按照党纪学习教育统一部署,7月24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市委书记邵革军主持会议并谈学习体会。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在学纪知纪明纪中严守“六项纪律”,以新担当新作为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坚定不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达州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前,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认真开展自学;会上,大家结合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谈了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必须在遵规守纪中扛起使命责任,始终做到勤勉敬业、担当作为。新修订的《条例》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完善工作纪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围绕推动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和“一区一枢纽一中心”建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达州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恪守党纪法规、规范履职用权,构建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规范,推动各项工作良性运行。要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要严守保密纪律,全链条、全方位、无死角防范化解各种失泄密风险,全力筑牢达州保密防线。要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狠下“七干”之功,昂扬争先之志,奋力推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不断创造新业绩、打开新局面。

  会议指出,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在遵规守纪中培养高尚情操,始终做到品端行正、一身正气。新修订的《条例》着眼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生活纪律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锤炼道德品行,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以更好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以严格生活纪律来要求和管束自己,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维护公序良俗,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培养健康情趣,坚守精神家园、升华人生境界,保持共产党人本色。要严格家教家风,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注重家庭美德建设,弘扬传承优良家风。要加强道德修养,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树好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的良好形象。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常学常新,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的学习。要坚持善始善终,全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学以致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为推动达州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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