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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报请市委常委会学习研究事项工作办法》
来源:达州市审计局   添加时间:2024-02-27 15:10:51   点击次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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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达州市审计局聚焦审计管理体制改革,聚力实现以“新办法”运行“新体制”,探索新形势下审计监督模式,出台《报请市委常委学习研究事项工作办法》,切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办法》明确,按照贯彻落实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提请常委会研究事项应当坚持政治导向,遵循权责明晰、客观真实、规范有序的原则,进一步促进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审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办法》规定,将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上级审计委员会(审计办)对审计工作作出重大安排、汇报重大审计情况、审议审计领域重大改革事项等7项具体内容纳入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事项范围,不断强化审计监督的政治属性,全面落实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要求。

《办法》指出,提请市委常委学习研究事项应由市委审计办主任或者其他班子成员提出建议,由责任科室起草文稿和会议资料,由市委审计办秘书科负责审核把关,经分管领导、市委审计办主任审签同意后,方可报送,会议议定事项由相关责任科室负责落实到位,秘书科、办公室做好统筹工作。(阳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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