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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等六部门通报村(社区)内部审计典型案例
来源:达州市审计局   添加时间:2024-01-23 10:57:13   点击次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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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达州市审计局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对村(社区)“三资”内部审计发现的8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通报指出,2022年以来,达州市持续推进乡镇片区内审协同机制建设,组建乡镇片区审计站,对全市部分村(社区)“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0件,受到处理处分49人。本次通报的8起典型案例中,主要是编造虚假资料骗取套取国家资金、违规承揽工程项目、盲目实施项目增加村级负债、履职不力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等方面问题,审计发现某村应收款科目余额4笔22.43万元经核实上述工程款均已支付完毕在支付工程款时未进行清算延伸审计发现,2013年,时任该镇财政所所长熊某某(已去世)、村委会副主任张某某编制虚假项目资料,套取该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70万元支付至刘某某审计移送后,刘某某退回套取资金70万元,罗某某等3人归还借款15.8万元(赵某某已去世借款6.63万元无法追回),时任村副主任张某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11月,某社区主任宋某某与社区文书赵某某商议,决定以胡某名义虚假代开挖机租赁费增值税发票1.75元进行报账,镇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将报账的1.75元转入宋某某个人账户,社区主任宋某某因套取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要加大对村(社区)的监督管理力度,保持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将反面案例纳入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组织部门、党校要将财经法纪教育纳入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要自觉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严守财经法纪,绷牢廉洁自律之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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