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日前,开江县审计局明确将“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审查对象,积极开展“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督查工作,推动全县“三公”经费有效控制和规范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抽调人员与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人员组成4个“三公”经费运行情况联合督查组,对全县20个乡镇、89个县级部门2014年1月以来公款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会议费支出等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监督检查。
二是明确督查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力和效果,督查各预算单位2014年1月以来“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使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购买礼品的问题,公务接待是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报销是否规范;公务用车配备购置是否超编制、超标准;是否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重点督查是否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津补贴等问题。
三是注重审计结合。通过准确统计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收支的实际数和督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参谋助手作用,检查帮助被督查单位摸清问题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明确将各单位“三公”经费运行情况持续作为审计关注重点,突出将“三公”经费审计与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相结合,全面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各单位依法规范管理,努力形成厉行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