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审计局在指导开展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清单式、拉网式等方法,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职能,切实指导乡镇片区审计站完善审计内容、规范审计程序、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一是“清单式”细化内容,确保查深查透。不断完善细化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审计内容,把“三重一大”执行、专项资金分配、财务收支、集体土地承包、村级项目建设、村级民生资金发放、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等内容纳入审计“清单”,要求片区审计站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审查村(社区)是否存在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是“拉网式”统一模版,提升审计质量。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1号】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第3204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文件规定,对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审计通知、实施审计、审计报告、审计档案等进行统一规范。鼓励片区审计站在审计过程中不断创新改进审计方法,综合运用现场踏勘、走访调查、个别询问等方式,提高质量和效率。 三是“台账式”回看回访,补足相关短板。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定期对被审计村(社区)开展审计整改回访调查,督导整改情况并记录相应的回访台账,根据台账对整改过程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记入村(社区)干部任职档案,作为管理、监督和考核的重要依据,提升审计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