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皂角垭社区二、三、五组安置房工程(二、三、四标段)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2023年公告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达州市审计局对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皂角垭社区二、三、五组安置房工程(二、三、四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10年1月,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通川区皂角垭社区二、三、五组安置房项目作出立项批复(达市发改审〔2010〕20号),项目业主单位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建设地点位于通川区朝阳街道皂角垭社区,总建筑面积为3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2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2011年5月12日,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原批复内容作出调整(达市发改函〔2011〕71号),建筑面积由35000平方米调整为48560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由2400万元调为8920万元。 本次审计范围为通川区皂角垭社区二、三、五组安置房项目二标段(A1~A3栋及地下车库工程)、三标段(A4栋、C1~C4栋及公厕工程)、四标段(C5栋、C6栋、B1~B3栋)。项目于2013年12月开工,2019年10月竣工验收。 二、审计结果 该项目送审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即竣工结算价款)为85828874元,经审计核实为77995093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工程送审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为85828874元,经审计核实为77995093元,审减金额7833781元,形成送审资料多计工程价款7833781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达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建设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