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达州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2023年公告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达州市审计局对达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达州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达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立项情况。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0年7月27日对达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作出了立项批复(达市发改审〔2010〕81号),于2012年12月22日对该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达市发改审〔2012〕284号),项目业主为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建设地址位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新锦社区三组,总占地约11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082.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聋儿听力语言训练部、综合服务设施及其他业务用房、地下车库等,项目估算总投资607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及业主自筹等。 (二)达州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立项情况。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3年对达州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作出了立项批复(达市发改审〔2013〕55号),于2013年7月8日对该项目的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达市发改审〔2013〕119号),项目业主为达州市司法局,建设地址位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总建筑面积229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道路、绿化、消防等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641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及其他资金。 以上两个项目由市代建管理中心代建,于2017年5月11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27日竣工验收。 二、审计结果 该项目送审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即竣工结算价款)为70367895元,经审计核实为62773735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工程送审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为70367895元,经审计核实为62773735元,审减金额7594160元,形成送审资料多计工程价款759416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达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建设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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