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公告第27号)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全市审计机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扣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共审计和调查单位101个,查出问题金额44.09亿元,促进增收节支或避免经济损失3.6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非常之举、超常之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强化“示范”担当、放大“中心”优势,推动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财政运行稳健有序,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全市收入增幅18.7%,位居全省第4,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4.50亿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收回存量资金2.59亿元。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新增减税降费51亿元。建立跨区域合作项目财税利益分享机制,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筹集资金58.86亿元,顺利保障174个重点项目推进实施。落实“双园双驱”战略,大力支持达州高新区、达州经开区园区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有序推进,民生保障不断加强。筹集全市乡村振兴资金20.52亿元,有力支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巴山食荟”公共品牌打造等重点事项,较好完成省市下达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目标任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断规范,招投标领域整治成效明显;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全市民生支出309.13亿元、占财政支出70.87%,48件民生实事取得实效,84.67万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 ——党的领导更加有力,整改质量不断提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审计委员会专题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办法》,建立起审计计划、实施、整改、督查的工作闭环。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审计机关履职情况“双评估”,落实审计整改各环节、各阶段责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应改尽改。经省政府督查组督查反馈,2020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情况,以及3个市级部门参与分配的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上下联动审计了县级财政存量资金、债券资金等管理情况。2021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2亿元、支出80.7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7.42亿元、支出52.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7亿元、支出0.1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67亿元、支出65.8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部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预算安排统筹力度不够。市县财政未统筹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2104.58万元,未按规定收回部门存量结余资金2014.23万元。6个县财政收入未及时解缴入库14846.20万元,1个县无预算安排支出800万元,市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未达到财政存量暂付款的60%。 (二)专项资金规范管理不够。一是制度不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空气质量激励等2项专项资金,未制定市本级资金管理办法。二是下达不及时,地质灾害防治等3类专项资金未及时下达、涉及14512.34万元。三是使用不规范,土地储备资金超范围使用,涉及金额1997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42个项目推进缓慢,导致45785.94万元专项资金超过一年未使用。其中:债券资金42536.78万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492.43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0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16.73万元。1个县统筹收回并重新安排的1827.13万元资金形成二次沉淀,使用绩效低。 二、市级部门预(决)算审计情况 对市级预算单位进行全覆盖数据分析,对3个市级单位开展预(决)算审计,对2个系统30个单位疑点数据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内审机构对129个单位疑点数据自查自纠。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够准确。12个单位年初预算少编结转结余资金357.75万元;2个单位未完整编入非财政拨款及其他收入759.29万元;3个单位决算报表数据与单位财务账差异额231.83万元。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6个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应压尽压的要求,4个单位三公经费压减未达只减不增的要求,10个单位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增长567.53万元,2个单位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5项专项资金1807.28万元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4个单位在建工程完成建设后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资金104240.88万元。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3家市属国有企业和14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审计情况看,各国有企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较好完成工作任务。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市属国有企业审计。一是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14个重点项目推进缓慢,21个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办理滞后;3个项目监理履约不到位;超拨工程进度款1988.81万元,欠拨工程进度款7370.84万元,超范围发放工地现场补贴27.35万元。二是对子公司管控效果不佳。2021年3家国有企业应考核子公司15家,实际仅考核2家,个别子公司净利润率自1.93%下降至0.19%。三是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会计信息不实,少计收入1486.40万元,少计资产59835.79万元。未及时清退企业相关保证金38.58万元。 (二)国有粮食企业购销存专项审计情况。一是粮食购销存政策执行不到位。3家企业未按规定落实粮油储备轮换政策,超期轮换粮油8900吨、超过轮空期规定轮换粮油5000吨;2家企业未严格落实粮食检验规定。二是仓储设施建设管理有差距。6个粮油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5家企业仓罐有效利用率低;1家企业仓库设施维护不到位;3个项目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建设内容;1个项目超进度拨付工程款21.70万元。三是资金财务管理需改善。2家企业未及时支付售粮款27.56万元,1家企业虚报冒领保管补贴款8万元,1家企业虚构经济业务和交易事项3.29万元。 四、重大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部分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决(结)算、公共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水利工程项目推进及相关部门履行投资监管职责情况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挽回损失14963.29万元。 (一)政府投资项目决(结)算审计情况。开展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结)算审计19个,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23962.56万元。一是贯彻落实政策不到位。3个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内容不严谨,未完全响应招投标文件;1个项目拖欠民工工资30.41万元。二是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重复取费等高估冒算工程价款的情形仍然存在,19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4963.29万元,8个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超概算投资8968.86万元。三是参建各方履职亟待规范。部分项目因前期无勘察或勘察深度不够、论证不充分、建设内容或技术内容不明确、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等,导致后期管理协调难度大、结算争议多、合同工期超期、资金损失浪费。 (二)公共工程项目造价控制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调查了14个市级重大项目、总投资246741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9个项目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投资1884.90万元,因前期设计方案不明确新增投资1029.65万元;4个项目的6个咨询服务项目,自定制度与上级政策规定相悖,致使无法公开挂网采购,涉及金额175.60万元。二是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6个项目开工后方取得概算批复,7个项目完工后仍未取得概算批复,5个项目施工单位未按期提交竣工结算文件,13个项目业主单位未按期完成结算审查,14个项目竣工时间全部延期。5个项目14笔采购事项未通过集体决策,涉及金额145.64万元。三是项目变更管理不及时。8个项目暂估价材料及专业工程招标采购不及时,涉及金额15462.62万元,11个项目变更新增报批不及时。 (三)重大水利工程推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抽查了8个水库工程、概算投资850929.4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水利发展工作统筹推进不到位。6个水利项目主体工程未按期完工,7个配套渠系及相关工程项目未开工建设或未按期完工,白岩滩水库防洪控制性工程项目建设滞后。二是部分参建主体履职履约不到位。2个项目超概算投资14835.34万元;2个县水务主管部门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4个项目监理单位履约不够;双河口水库项目超拨工程进度款2752.54万元。 五、乡村振兴及民计民生审计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全市13个定点养老机构和救助机构,抽查救助资金7.2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地救助制度不断完善,2020年至2021年9月,救助各类困难群体84.67万人(次),发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3.3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少量符合条件人员应享受未享受救助待遇。二是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595.12万元,向251名已死亡人员发放救助资金13.79万元。三是一个县救助资金结余2576.93万元,一个区261.48万元门诊医疗救助资金在定点药店长期未使用,2个市级单位、2个县(区)挪用救助资金162.06万元。 (二)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全市抽审项目312个、资金11.8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粮食稳产稳供基础尚需加强。2021年,全市102个现代农业园区中、仅26个为粮油类园区,入库的14115个家庭农场中,仅4071个与种粮有关;纳入台账管理的流转耕地69.46万亩、仅占流转总面积的49.8%;2021年以来,2.26万亩流转耕地用于“非粮化”经营,0.62万亩流转耕地撂荒。二是相关政策资金绩效发挥不够。2个县(市)部分村干部和种粮大户利用农业政策性保险虚假投保,涉及面积6500亩;23个县级园区建设主要依赖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比例为1:0.23;耕地保护和稳定粮食生产相关资金609.32万元长期闲置,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三是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缺乏统筹管理。4个县7个项目因缺乏统筹规划,形成断头渠1.42公里;5个县11个项目缺乏有效管护,2.46公里渠道被损坏,影响灌溉面积3032亩。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利用专项审计情况。审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35个、资金53.1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规划布局不够合理。4个县6.88万亩未优先布局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2个县0.18万亩重复规划建设。二是建设管理较为薄弱。13个项目疏于履行项目监管责任,32个项目实施进度缓慢,122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三是资金管理不够规范。54个项目亩平投入不达标;未清理盘活结余资金6186.81万元,拖欠工程款13015.27万元,超范围列支30.96万元。 (四)征地拆迁补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营达高速涌兴互通连接线征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征拆政策执行不精准。8名非连接线项目失地农民被纳入连接线拆迁项目参保;重复补偿44户被拆迁户水电气设施费12.59万元。二是征拆资金管理不到位。超进度支付3户企业迁改款179.03万元;2个村未将村社留存土地补偿款91.76万元入账核算。三是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61份房屋拆迁档案内容不完整,复核流于形式。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盘活各类存量资金;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提升预算支出管理水平。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后评估工作,固化形成成熟度高、社会效益好的优质项目优先保障机制。 (二)强化重大政策统筹,稳住经济发展大盘。科学谋划项目储备与报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大项目投资力度,聚焦制造业、交通运输、数字经济等重大领域,突出发挥项目和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严格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加强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管理,促进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做实市属国有企业,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营运效益。 (三)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财政风险方面,加大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对地方债务全过程实时监测。国有企业方面,加大对项目建设资金的融资及使用监管力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防控。粮食安全方面,加强高标准农田和耕地保护管理,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制度机制建设,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规范管理方面,加大对财务信息不实、基层乱作为等问题整治力度,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