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型审计是对新时代审计思路方法的探索与创新,作为政治机关,开展研究型审计须按照“国之大者”要求,从顶层设计入手,指导具体审计业务,将研究贯穿于审计项目,具体工作中要突出做到“五个坚持”: 一要坚持全过程研究。要在计划立项、项目实施、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法规审理和成果开发等审计全流程、全领域开展研究工作。在制定计划环节,把审什么、怎么审研究透彻,下好项目立项“先手棋”。在审计实施环节,把被审计对象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行业特点等研究清楚,做到重点突出、精准审计。在成果开发环节,要研究如何撰写高质量审计专报,精准服务中心大局和宏观决策。 二要坚持全覆盖研究。要将所有被审计对象按照行业类别、职能职责划分给对应审计部门,按片区、分类别加强对被审计对象的日常研究,深入研究其行业、系统、政策情况,有针对性分析查找被审计单位在履责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疑点,切实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审计。 三要坚持专题类研究。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中面临的一些重点、难点及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开展专项的研究型审计,组建研究专班,加强宏观分析和研究提炼,形成有参考价值的审计研究成果,为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提供意见建议,推进完善机制体制、堵塞风险漏洞。 四要坚持信息化研究。加强大数据分析,认真开展疑点核查研究,加大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挖掘,强化数据比对分析和关联分析,精心筛选审计疑点线索,构建审计疑点数据库。同时,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交办线索、各级执法部门共享疑点、审计发现疑点,不断充实审计疑点库,为审计项目现场实施提供精准服务。 五要坚持绩效型研究。要强化对被审计对象的绩效评审研究,突出对政策跟踪落实绩效、政府投资绩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内容的综合分析和评价,把绩效内容作为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开展同类型审计提供经验方法和工作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