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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审计师谈研究型审计——将“研究”思维贯穿审计全过程
——渠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蒲德建
来源:渠县审计局   添加时间:2022-07-08 13:22:06   点击次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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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研究型审计是审计进入新发展阶段、服务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研究型审计作为新时代背景下的审计模式,须全链条、全过程、全周期将研究思维贯穿于审计项目始终。

一要把握政治要求。研究型审计必须牢牢把握国之大者的基本内涵,要围绕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谋篇布局,准确理解政治要求和政策导向,精准确定审计课题,把服务于宏观决策需要、助力治理能力提升作为根本任务,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政治性和前瞻性。

二要精准审计目标。要深入系统研究被审计单位职能职责、政策目标、部门规划、运行状况和风险点位,结合地区特点、行业规划找准切入点、确定落脚点,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分清审计机关职责和审计项目边界,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大包大揽,将促进政策落实、加强行业治理、规范权力运行、提高管理水平等要求融入到具体审计项目目标之中。

三要创新审计方法。人才兴审、科技强审是研究型审计的具体要求。由于行业领域深化改革的推进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运用,传统审计方法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审计工作的需要,审计需持续深入研究被审计单位和行业特点,不断创新审计方法技术和审计组织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思维、方法和技术,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边审计边研究边提高,确保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要强化结果提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善于运用研究型审计思维,不仅要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揭示和反映问题,更要深入透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坚持共性问题提炼和个性问题查处并重,及时发现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缺陷,提出针对性强、时效性强、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同步提升审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挥审计促进宏观治理的作用。

五要促进成果运用。成果运用程度和效果,是检验审计工作质效的重要标尺。要综合研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及成果运用协同联动机制,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全面落实,促进审计建议意见在相关单位和相关领域得到积极采纳和运用,并取得好的效果,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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