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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审计师谈研究型审计——基层审计机关落实研究型审计的路径
——通川区审计局总审计师 廖泓霖
来源:通川区审计局   添加时间:2022-06-27 17:56:27   点击次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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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研究型审计,是新时代审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基层审计机关在开展研究型审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项目谋划上,要择其重点。科学谋划审计项目计划,除法定必须审计的项目类型外,根据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民生关注的热点、企业发展的难点、经济社会运行的痛点,选择部分计划审计项目作为开展研究型审计的重点项目。

二是组织模式上,要综合统筹。创新审计组织模式,结合自身实际,打破班子分工和股室职责,局党组直接指定审计组成员。建立班子成员为组长,老中青结合,财务审计、投资造价、数据分析等多专业结合的审计队伍,把优势兵力全部集中到重点研究型审计项目。

三是审计过程中,要强化管控。加大审前调查的系统性和全面性,把实施方案研深研细;推动大数据审计、传统审计相融互促,既聚焦微观,查深查透,也着眼宏观,见微知著;适时召开业务讨论会,重点就疑点挖掘、问题核查、定性定责、成因分析、对策建议开展专题式研究,实现综合研究目标。

四是成果运用上,要服务发展。坚持审用结合,把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作为重点,加强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在政策执行、资金流向、项目落实上查找问题,从体制机制和运行层面上分析原因,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提出科学针对性建议,提炼更具深度、更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把审计成果转化为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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