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子公园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2022年公告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达州市审计局对大寨子公园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3年5月14日对大寨子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建议书作出了批复(达市发改审〔2013〕79号),2015年3月5日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出了批复(达市发改审〔2015〕23号)。项目位于通川区西外镇,项目建设单位为达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绿化、道路、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18627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及其他资金。本次审计的为大寨子公园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施工内容为大寨子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安装工程和13#地下停车库建设工程。计划2017年10月10日开工,2018年10月9日竣工,实际开工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竣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 二、审计结果 该工程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为32602770元,经审计核实为30785720元,审减金额1817050元。审减主要原因为多计工程量、变更增加部分定额执行错误、询价部分材料单价计取错误、人工费调整不准确等。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该工程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为32602770元,经审计核实为30785720元,审减金额1817050元,形成送审资料多计工程价款1817050元。 (二)建设单位对结算审核把关不严。 (三)建设单位征地拆迁工作进度滞后,导致项目延期。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达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建设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设单位已按审计结果调减了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二)对审计发现的建设单位对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拟定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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