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子片区龙爪塔社区安置房土石方工程竣工结算 审计结果 (2020年公告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达州市审计局对大寨子片区龙爪塔社区安置房土石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大寨子片区龙爪塔社区安置房项目于2014年7月经市发展改革委(达市发改审〔2014〕136号)批准立项建设。建设单位为达州市通川区投资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湖北核工业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院,设计单位为四川省兴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川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巴山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达州市西外镇,估算总投资16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内投资。本次审计的为其中土石方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红线内总挖方127070.75立方米,总填方525.24立方米。合同约定工期90日历天,于2016年4月开工,施工过程中由于一拆迁户未搬出施工区域,导致工期延长,于2017年2月竣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工程项目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为4270086元,经审计核实为4149776元,审减金额120310元,形成送审资料多计工程价款12031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达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建设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设单位已按审计结果调减了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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