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告第18号-大寨子公园一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2018年公告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达州市审计局对大寨子公园一期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大寨子公园一期工程于2012年4月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批复金额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性资金。该工程建设单位为达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设计单位为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四川天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大华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工程内容为茶室、休闲小屋、公厕2座、栈桥6座、入口牌楼、云顶远眺、密林隐筑区3座、停车场、主轴广场、入口浮雕广场及植物栽植工程等,于2013年3月开工,2016年1月完工。
二、审计结果
该工程送审的竣工结算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为19142810元,经审计核实为16141219元,审减金额3001591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工程项目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为19142810元,经审计核实为16141219元,审减金额3001591元,形成送审资料多计工程价款3001591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达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建设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设单位已按审计结果调减了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