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告第15号-关于达州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公告第15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过去一年,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市经济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6857万元、增长9.05%,支出完成564767万元、增长15.21%。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农林水事务、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等领域支出持续加大,财政资金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撬动作用进一步显现。
一、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对市级决算草案、预算执行和部分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等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通过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的推动,市级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非税收入8597.52万元未及时缴入金库。二是上级转移资金6955.94万元分配下达不及时。三是国库集中支付不规范11145万元。四是个别企业未及时或足额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涉及金额211.06万元。五是个别企业违规预收代办契税资金,截至审计时尚有302.31万元未进行清缴。
对以上问题,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签)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对市级部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对3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同步对该3个部门(单位)决算草案进行了审签。从审计(签)情况看,各相关单位预算管理不断加强,决算编报基本真实,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如预算编制科目不够细化、未将事业基金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二是会计处理不准确,包括无依据调整账务174.89万元和支出归类不准确626.40万元。三是资产管理不严格,体现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四是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涉及金额4531.30万元。五是部门决算报表与会计账簿数据不相符。
针对以上问题,市审计局分别提出了规范预算管理、及时调整账务、加快项目推进等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各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将政策跟踪审计理念融入所有审计项目,全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同时,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每季度确定1—2个主题开展审计,去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以来,先后对“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等进行了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未及时退还保证金。二是存在主管部门未及时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奖补资金进行审核和财政未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资金进行清算问题。三是结存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奖补资金578.10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四是关闭煤矿营业执照或采矿许可证未及时注销。
对以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坚持边审计、边督促整改的原则,及时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督促整改完善。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项目年”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推进审计情况
围绕促进“项目年”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建设,对凤凰大道西延线等17个省、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项目管理有序、机制健全、推进顺利,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前期工作不完善。二是个别项目未达目标进度。三是个别项目中标后未签订施工合同。
审计指出问题后,所涉项目各业主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完善相关手续,着力健全内控制度,全力推动项目建设,以上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有效整改,各项目建设呈现出良好态势。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把投资审计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在审计方式上,采取决算审计与跟踪审计相结合,将监督重心逐渐向建设过程转移,实现事后审计与事中监督有效融合。在审计方法上,采取传统方法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综合运用资料审核、现场踏勘和现代信息技术,深度查找项目内容的逻辑联系。在审计效能上,突出工程造价监督重点,依托工程造价真实性审核,关注预算控制价、合同价、送审结算价、审计核实价之间的变化,揭示变化内容,剖析差异原因。在风险管控上,建立投资审计业务部门内部纵向复核、法制部门横向审理、重大问题投资审计专题业务会议审定的“穿透式”管控机制,努力防范投资审计风险。
一年来,共完成竣工决(结)算审计50个,实施重大项目跟踪审计1012次,纠正和制止工程建设中的不规范行为56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32条。对审计中发现的项目竣工结算编制不准确,多计工程造价和设计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设计变更较多;建设单位管理水平不高,部分竣工决算资料缺失;征地拆迁推进困难,施工工期超过合同约定;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施工图未经审查、地勘未实施即开工等问题,市审计局严格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和报告。各建设单位及时调减了工程结算价款,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已得到整改。
本公告反映的是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其中反映的整改情况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正在全力整改落实。市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全面的整改情况,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