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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5年公告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4月至6月,达州市审计局对达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市检测中心”)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检测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自收自支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市财政一级预算管理单位。2014年年初结转结余66.74万元(财政补助结转55.19万元、非财政补助结转6万元、事业结余5.55万元);当年收入合计37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65万元、事业收入6万元);当年实际支出合计408.8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10.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3万元、项目支出258.59万元、其他支出1.4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8.85万元(财政补助结转19.66万元、非财政补助结转6万元、事业结余3.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范围内,市检测中心建立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会计核算基本清楚;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基本遵守了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虚列支出629500元(2014年12月转政府采购中心设备预付款629500元,但在该批设备尚未采购到位的情况下,已列支出并登记固定资产);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达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虚列支出629500元的问题,责令改正,调整相关科目;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责令改正,调整相关科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向市检测中心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及时解缴非税收入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虚列支出629500元的问题,市检测中心已进行了相关账务调整;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进行了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