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15年公告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3月至5月,达州市审计局对达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站”)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质安站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4年年初结余4.58万元,当年预算收入130.00万元(不含离退休人员经费),当年追加及安排各项专项资金119.11万元。收入合计249.1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合计248.6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7.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7万元),年末结转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范围内,市质安站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会计核算清楚,基本做到了报账和记账及时清晰、准确完整;所提供的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活动;基本遵守了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将工作餐支出计入公务接待费3289元。二是审核不严导致多支付费用970元。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达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将工作餐支出计入公务接待费3289元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整账务;对审核不严导致多支付费用970元的问题,已责成单位及经办人员及时进行追收;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单位及时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树立财经法纪意识,遵守国家财经规定,依法办理会计事务,规范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核算行为;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确保财务核算客观、真实的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因审核不严导致多支付费用970元的问题,市质安站已及时清理全额追回;对将工作餐支出计入公务接待费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进行了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