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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   添加时间:2018-08-02 16:34:10   点击次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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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3月至4月,四川省审计厅对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简称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环境保护厅机关和所属省环境信息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厅是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厅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厅批复环境保护厅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48481.82万元,环境保护厅决算反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8387.44万元。本次审计环境保护厅机关2016年度财政拨款共计5264.5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环境保护厅机关2016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够到位。
  截至2017年3月,环境保护厅未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16〕201号)中关于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进行研究部署,未明确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也未单独设立内审机构。
  (二)执行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相关规定不够到位。
  环境保护厅机关及省环境信息中心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未作为存量资金清理,虽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但未得到有效使用,并再次形成沉淀,涉及资金1043.69万元。
  1.2016年,环境保护厅机关有历年来滚存资金结余658.46万元未有效使用,年末也未将结余资金缴回省财政,继续编入2017年部门预算“上年结转”支出项目中,但仍未细化到项目和金额。
  2.2015年至2017年,省环境信息中心将2010年前原省环保局拨省信息中心各类专项资金形成的结余资金210.83万元和2015年“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结余174.40万元分别以“机动车污染防治平台”和“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经费”项目名义,在三年间连续作为项目支出编入预算,但项目一直未实施,资金未使用。省环境信息中心未按规定将结余资金作为存量资金及时清理并上缴财政。
  (三)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
  环境保护厅列入2016年预算的历年其他资金滚存结余55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87.96万元,项目支出结余467.02万元)未细化分解到项目。延伸至2017年财政批复给环境保护厅的部门预算,列入2017年的上年结转预算658.46万元,未细化分解到项目。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要求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对预决算管理方面存在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今后杜绝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执行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相关规定不够到位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将清理结果及处理意见向财政厅作专题报告,按批复执行,今后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环境保护厅要围绕中心工作和职能职责分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使财政资金分配合理,使用规范、透明;要严格执行预算,不能将各类未细化财政资金随意使用,不得再出现各类结余资金编入预算长期未使用等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厅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内部审计工作已明确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设立综合与监督处,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待环保垂直改革时一并报批;对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问题,制定加强项目前期审核、论证、立项和遴选工作等整改措施;对执行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相关规定不够到位的问题,已向财政厅申请调整用于单位急需安排的项目。具体整改结果由环境保护厅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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