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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   添加时间:2018-08-06 11:24:05   点击次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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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3月至4月,四川省审计厅对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简称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本级和所属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省冶金地质勘查局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局本级及下属10个事业单位均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6年,财政厅共下达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本级及下属单位预算61572.34万元,当年决算收入65040.70万元、支出64602.70万元,结转下年43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局机关向下属单位收取公用及人头经费、资产占用费等费用3.06亿元并在全系统范围内调拨使用,导致本级及下属单位预决算不真实。
  2.局机关与下属单位进行资金借贷,涉及资金占用费及利息收入7846.91万元、支出8241.88万元,均未纳入预决算管理。
  3.局机关取得的矿权转让分成收入4.02亿元,未作为收入编入各年决算,仅在资产负债表的专用基金等科目中反映;下属601队决算编制不真实,涉及资金2046.64万元。
  4.局机关房租收入707.5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未按要求上缴财政及未清查上报相关部门。
  5.2015、2016年,局机关(含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费支出超预算302.16万元;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超预算6.93万元。
  6.2016年5月,无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记录、无培训通知支付培训费4.46万元,其中会务费报销无支出明细或合同;局经济发展研讨会的会议计划未按规定审核报批。
  7.预算内政府债券资金1亿元管理使用不规范。
  8.截至2016年12月底,局机关有22家往来单位应收账款共计15497.44万元未及时处置,挂账时间均超过3年。
  9.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制定及执行方面:制定并执行的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中未对预决算编制及调整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定的金额标准等进行细化;个别制度规定与上级规定相冲突;2016年年度预决算未报经局党委会议定,19个局本级投资项目未经局集体研究;未落实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
  10.部分房屋、车库、车辆资产未入账,涉及资产价值5045.92万元;2016年8月,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报的固定资产清查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未包含经审计查实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房屋、车辆。对上述资产未入账问题,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在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已进行整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向下属单位收取费用调拨使用及资金借贷的问题,责成清理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按批复执行;对矿权转让分成收入,责成按国家预决算管理相关规定管理;对601队决算编制的问题,责成督促清理;对房租收入责成清理并上缴结余;对物业管理费支出超预算问题,责成今后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对车辆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及会议费管理问题,责成清理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政府债券资金责成全程跟进和严格监督该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于规定用途;对往来款项责成清理处置;对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内容不全面不细化及个别规定与上级规定相冲突的问题,责成修订完善制度;对年度预决算、部分重大项目未按规定程序议定、研究的问题,责成今后严格执行局各项制度规定;对未落实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问题,责成完善内部审计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对固定资产责成全面清查后上报相关部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对物业管理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超预算的问题,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已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停用部分老旧车辆,降低车辆运行费用,并已向财政厅申请增加物业管理费和车辆运行费预算;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的问题,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已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了培训支出和会议审批程序。具体整改结果由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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